馬來西亞43歲男醫師阮宏達(Goon Hoong Tat,音譯)涉嫌以檢查為由,要求2名女病患脫光衣物,以全裸狀態在原地跑步,甚至伸手襲胸,被指控4項侮辱及猥褻罪名,但出庭時一律否認罪名。
命令女病患脫衣 恐怖狼醫行徑曝光
根據起訴書內容,第一起案件發生在2025年2月20日晚間9時許。阮宏達在檳城醫院(HPP)法醫部臨床檢查室內,以恐嚇及羞辱方式,要求一名外籍女病患脫光衣物。
同一晚,他試圖暴力非禮另一名外籍女病患,甚至伸手強行撫摸對方胸部。在第三起案例中,阮宏達同樣對女病患意圖不軌,甚至命令受害者脫光衣服、原地跑步。
2月26日,阮宏達被指控以類似手法,要求另一名外籍女病患脫衣,並且原地跑步。
律師求情 狼醫交保獲釋
大馬媒體《陽光日報》(Sinar Harian)報導,這些指控分別違反馬來西亞刑事法典第509條及第354條,前者最高可處5年監禁或罰款,後者則可處最高10年監禁或罰款。
辯護律師求情表示,被告自2010年起已在檳城醫院服務15年,剛完成法醫病理學碩士學位。他是家中唯一經濟支柱,除了要撫養妻子與2名年幼子女,還要照顧80歲老父,以及即將動子宮手術的73歲老母。月收入約1萬令吉(約新台幣8萬元),扣除貸款等開支後,僅剩5000令吉(約新台幣4萬元)。
儘管阮宏達去年10月在不同法院出庭應訊時,一概否認所有犯行,但法官最終仍准許他以多案合計1.75萬令吉(約新台幣14萬元)的保釋金交保,但被下令不得騷擾或接近受害者及證人。
上述4案仍在審理中,不過早在2025年6月,就有其他受害者報警稱,她因腹痛求醫,卻被阮宏達要求脫掉上衣襲胸,此案目前也正在調查中。